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書記)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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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8 ~ 115/05/18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書記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地址
新竹市東區民族路109巷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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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者,現職銓敘審定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得任用、迴避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辦理商品檢驗之報驗暨發證一般行政等事項。
二、其他綜合性業務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分局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本案承辦人連絡電話03-5427-011轉7472陳小姐。
四、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擇優任用,並得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人,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28 ~ 115/06/08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徵技術員1名|專科以上或高中+2年經驗
115/05/28 ~ 115/06/08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徵技術員1名|專科以上或高職+2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