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觀光局(技士)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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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8 ~ 115/05/18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技士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高雄市
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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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本職缺為預估缺,自115年7月1日後始可進用。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經銓敘部銓審土木工程職系資格有案,或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個性積極、認真,具場域維護管理及活化、辦理活動等經驗及採購人員資格尤佳。

四、具備汽車駕照與熟練駕駛經驗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市各風景區維護管理、委外經營等相關業務。

二、場地借用及違規使(佔)用處理,並須配合假日及災害期間值班。

三、其他交辦業務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用線上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確認相關簡歷及履歷資料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再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恕不接受傳真或紙本報名,另請於線上報名時併送本局報名表(請詳閱並簽名)及相關證明文件掃瞄檔,表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一、繳交觀光局甄選報名表1份(電子檔如附件或瀏覽器搜尋「高雄旅遊網」上方頁籤「行政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處下載,並務必註明應徵職務職稱)。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最新之直式橫書履歷表格式,內容須完整,自傳請務必填寫並簽名,須具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三、具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附①現職派令、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④考試及格證書、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以上證明文件影本均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經本人親自簽章後,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四、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另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其他注意事項:

一、面試成績總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請詳閱甄選報名表內具結事項(如附檔)後,請親筆簽名。

三、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造、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四、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五、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六、增列候補人員數名(2名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本機關再次出缺,得由本次候補人員遞補錄取。

七、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聯絡電話:07-7995678轉1572(人事室蔡小姐)

聯絡E-Mail
tsai1996@kcg.gov.tw
歷史關缺
115/04/29 ~ 115/05/11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佐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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