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技佐)
1、具有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具擬任職務調任 資格者(非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非現職警察機關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形。
車輛、油料及駕駛管理業務等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1、 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上傳資料(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3年(111年至113年)考績通知書。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7)其他相關證件:如採購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英檢相關證書、或與本職職缺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 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名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用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E-mail通知面試或測驗,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mail。
6、 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於職缺數2倍內擇優酌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7、 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08:30-17:00)撥打05-2221802洽詢(許嘉宏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