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工程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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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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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8 ~ 115/05/1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都市計畫
人員區分
工程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地址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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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合格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

(三)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合格實授。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五) 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捷運設施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之都市計畫變更書圖草擬、捷運周邊相關都市發展規劃等配合捷運需求之都市計畫相關規劃作業。

(二) 兼辦捷運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等相關捷運規劃事宜。

(三) 其他本科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請於115年5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 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填寫「簡要自述」或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網站。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六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五) 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61662侯小姐

聯絡E-Mail
nchip010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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