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組員)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者之公務人員,無調任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形者。
二、具備文書處理(含word、excel等電腦操作)經驗。
三、具服務熱忱、耐心、細心、認真負責,能配合臨時館務工作調度支援,具備良好溝通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無不良嗜好。
四、取得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訓練)證書且有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具備國有財產法規相關財產管理規範知能及操作經驗。
六、具備文化資產法規知能。
七、本館秘書室職司採購、財產管理、出納及促參案件,因業務需要將酌予調整工作職掌,無法調整工作心態請勿尋苦惱。
一、本館財產盤點、財產活化運用及管理、標售報廢財物。
二、本館商業火險、公共意外保險事宜等。
三、文物文化資產保存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秘書室工作採購事項。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連絡電話、email),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將相關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電子檔後上傳
(1) 身分證正反面
(2) 最高學歷證件
(3) 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照等(如外語能力檢定資格等,無則免附)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成績未如本館預期,本館得予以從缺。
五、聯絡人:工作項目與業務內容 請洽秘書室羅先生(電話:08-8825001#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