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工程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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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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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7 ~ 115/05/13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工程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工作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機關所在地)及本分署各轄區。 工作地點: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機關所在地並依任務派遣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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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大學(含)以上土木、水利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公務人員普考或特考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

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水資源開發相關計畫、保育、養護、及水利工程施工監造等事項。

2.各標的用水分配、調度、仲裁、移用補償及水權登記、溫泉水權登記與管理

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 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分署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依序併附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或相關證照等文件影本PDF檔,上傳事求人徵才系統。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未滿80分不予錄取,並視成績酌增候用名額2名,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3、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洽03-4712001#803李小姐。

4.有關本職缺相關介紹,詳如附件,歡迎參閱。

聯絡E-Mail
Hsinyu@wran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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