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書記)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07 ~ 115/05/20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書記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11號
Facebook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非警察機關公務人員【不含現(離)職具警察官身分人員或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公務員懲戒法受懲戒情事及國家考試限制調任等情事者。
工作項目
1.一般行政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履歷表請附相片)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完成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應徵系統中:
(1)現職派令。
(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請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6)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請自行於本職缺公告頁面/職缺相關附件項下下載)。
(7)切結書(請自行於本職缺公告頁面/職缺相關附件項下下載)。
【以上全部資料請註記「與原件相符」字樣並親筆簽名;若有資料缺漏即屬資格不符。】
3.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報名或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本職缺正取1名,另得依需要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並依法究辦。
5.聯絡電話:02-26668601轉2148,聯絡人:許小姐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