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辦事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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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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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6 ~ 115/05/1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辦事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地址
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臺南市後壁區菁寮里後廍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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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人事工作經驗尤佳。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二)配合辦理機構評鑑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5月1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下列各項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書(無者免附)。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三)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時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四)聯絡人:陳先生06-6621821分機501。

聯絡E-Mail
per04@tneni.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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