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花壇鄉公所(村幹事)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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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6 ~ 115/05/13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村幹事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彰化縣
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彰化縣花壇鄉彰員路二段5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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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最近3年內考績須2年甲等。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作業,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證明文件請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上傳,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4)7865921轉2502林小姐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聯絡E-Mail
ntws24@huatan.ch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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