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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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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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6 ~ 115/05/13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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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工作項目

1.辦理景區觀光規劃相關業務(含景區規劃、用地取得等)。

2.辦理土地調查、用地變更及取得相關業務。

3.辦理內部控制及稽核業務。

4.辦理觀光資料調查、統計及彙整作業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應徵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履歷表自傳請填寫及上傳照片),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前述資料請於115年5月13日前以線上簡歷及履歷徵才期限截止日登載為憑,未採線上方式應徵者視為審查不合格。

2.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明(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令、資格條件相關經歷、英語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3.甄選方式: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員得從缺)。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2名,列候補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7月17日出缺,倘現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5.聯絡人:人事室邱主任,電話04-23312678分機540。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電洽分機501企劃科游科長。

聯絡E-Mail
tlchiu-trimt@ta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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