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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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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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6 ~ 115/05/12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股長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地址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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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業務相關之專案管理、系統維運經驗或持資安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局資訊處理相關業務及社群媒體經營與管理。

(二)負責單位資訊發展計畫之擬定、資訊系統推動與品質控管與督導本局資安業務之推動情形。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現職或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自傳、6.語文檢定測驗合格證書影本〈無則免付〉等相關文件)完整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自傳請勿空白)。

其他:

(一)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本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聯絡E-Mail
wanting92@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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