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動物園(主任)
1.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之特考及格,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且無調任限制。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處理本職務之工作須具備經建政策、經濟建設行政推行、產業發展知識,並瞭解動物之生態暨動物保育相關法規、學識,並有專業性工作經驗之素養。
4.須具有研究發展主動負責之辦事知能及卓越之領導、判斷、思考、創新之能力。
1.綜理本園營運發展規劃、預算編列之指示決定及經營管理業務之指揮監督。
2.督導園區各項經建工程計畫、場域空間有效利用及設施設備營建維護之審核。
3.所屬員工之指揮、監督及考核。
4.動物保護與生命教育之宣導及動物科學應用監督。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5⽉13⽇前,經由⾏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於【我的簡歷】填寫並確認聯絡電話、E-mail及現職工作內容,再於【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至【我的履歷】中維護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確定同意授權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2.上傳資料:於【我要應徵】上傳附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於空白處簽名,將以下文件合併掃描1個PDF檔案:(1)現職派令(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3.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動喪失候補資格。
聯絡電話:(03)5226020轉103古⼩姐。
聯絡E-Mail:95151@ems.hc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