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社區公所(辦事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06 ~ 115/05/13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辦事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地址
815007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1號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或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及採購招標相關實務經歷尤佳。
工作項目
一、總務、勞務及財務採購業務。
二、職工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所人事室蘇主任3513309#121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