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公所(視導)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15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視導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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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工務課視導1名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者。
2.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主管核稿及綜理工務課業務。(二)主管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作業及錄取通知: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15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現職人員報名上傳資料:請將以下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不超過10M)
1.現職(最近1次)派令
2.最近1次銓敘部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7.相關工作經驗或研習等證明
(四)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所附資料不全、逾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並得辦理第2次甄選。
(八)聯絡電話:02-22482688分機686許小姐。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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