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科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11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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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

1.辦理藝文推廣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請務必本人親簽,如附件)。

2.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3.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word檔寄送至lin630824@mail.hccc.gov.tw)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審查合格之人員,必要時得由本局擇優辦理面試;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請務必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word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lin630824@mail.hccc.gov.tw電子信箱。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七、連絡方式:聯絡E-Mail:lin630824@mail.hccc.gov.tw。電話:03-8227121#122 林主任。

聯絡E-Mail
lin630824@mail.hc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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