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戶籍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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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1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戶籍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新竹市
地址
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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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及熟悉電腦處理。

工作項目

1.各項戶籍登記案件及證明文件核發。

2.各項跨機關通報作業。

3.核發自然人憑證。

4.輪值中午彈班、週六便民服務及到府服務。

5.配合各項專案計畫清查作業。

6.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5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於【我的簡歷】填寫並確認聯絡電話、E-mail及現職工作內容,再於【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至【我的履歷】中維護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確定同意授權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二、上傳資料:於【我要應徵】上傳附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於空白處簽名,將以下文件合併掃描1個PDF檔案:(1)現職派令(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三、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備取3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電話:(03)5226020轉103人事室古小姐。

聯絡E-Mail
95151@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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