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專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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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19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法制
人員區分
專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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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曾從事機關法規或訴願業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為優先。

工作項目

一、農業法規制(訂)定案、修正案、疑義案之研議。

二、農業訴願、國家賠償案件之審議。

三、農業法規資料之蒐集、分析及研究。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5年5月19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派令、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依學經歷、證照、訓練、進修及其他指定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

三、 聯絡人:葉芳彤小姐;聯絡電話:(02)2381-2991#2210

四、本次甄審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E-Mail
yunling@mo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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