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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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4 ~ 115/05/14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組長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地址
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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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者,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2 條第 2、4 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熟諳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及作業,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 Word、Excel 及網際網路應用者。
(四)具有原住民身分者或身心障礙資格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之採購案件及採購驗收。
(二)擬訂營繕工程計畫事項。
(三)校園綠美化養護及環境衛生管理。
(四)警衛勤務、安全維護、災害預防、消防自衛編組及防火防震訓練與演練。
(五)公有建築、廳舍管理事宜。
(六)職工、勞基法定期、不定期契約人員及委外廠商督導管理事項。
(七)校園空間、設施、無障礙環璄改善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補助計畫撰寫、
申請及執行。
(八)財產申報通報負責人。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7-3642007分機510人事室 (甄選事宜)或分機310總務處(工作內容)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