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員山鄉民代表會(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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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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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4 ~ 115/05/18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組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地址
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一段322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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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公務人員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1.綜合行政業務。

2.兼辦人事業務。

3.出納業務。

4.部份採購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6.工作內容依業務情形可能輪替。

聯絡方式

(ㄧ)現職人員請務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網頁,於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惟如經審查履歷資料仍無法確認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及格資料等,足以影響判斷應徵者資格者 可要求於2日內檢附相關證明。 並將下列各項資料及相關證書掃描合併成1個電子檔上傳,如有缺少任一資料或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請務必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1.公務人員履歷表(「訓練及進修」欄免附,並請於末頁「簡要自述」 填表人欄位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近3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6.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

7.其他(如語言能力證明或採購證照)

(二) 本職缺為現缺(退休缺),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參加面試者不另行通知。正取1名,得擇優候補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

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重新辦理甄選。

(三) 聯絡電話:請洽03-922-3520轉秘書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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