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組員)
―、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學校畢業,教育程度為大學。
三、嫻熟行政業務及公文處理,並熟悉電腦文書。
四、具學校教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認真負責、謹慎細心、具溝通協調能力、工作配合度、團隊合作精神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公務人員陛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一、辦理學分學程中心相關業務。
二、辦理教師檢定考試高屏考區試務工作。
三、辦理教材製作補助及成果獎勵。
四、組內財產管理、工讀生管理及配合執行資安管理措施。
五、執行本校南區社會情緒學習與教育創新中心行政事務及相關空間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式辦理,意者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序合併掃描下列資料為單⼀PDF檔並上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簡要⾃述(需簽名)
6.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7.語言檢定或其他證書證照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三)證件不⿑者及資格不符者視為初審不合格,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試,未獲通知⾯試或錄取者,不另⾏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校得予從缺。
二、業務內容請洽:07-7172930轉1101教務處劉秘書;報名事項請洽:07-7172930轉1474人事室黃小姐。
三、甄選方式:面試(60%)、業務測驗(40%)。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