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組員)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 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具學士以上學歷。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不得陞任情事、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五、 具大學人事行政經驗者尤佳。
1.社會科學院:
(1)專兼任教師聘任、解聘、停職、不續聘相關事項。
(2)研究人員聘任、解聘、停職、不續聘相關事項。
(3)榮譽教授聘任相關事項。
(4)教師(含研究人員)敘薪事項。
(5)教師(含研究人員)留職停薪等事項。
(6)教師員額管制事項(全校教師員額彙整)。
(7)教研人員升等相關事項。
(8)外籍教研人員工作證、居留證申請事項。
(9)違反送審教師資格或學術倫理(校級教評會審議)相關事項。
2.公務人員員額編制及職務歸系事項。
3.公務人員年度考試提缺及分配訓練事項。
4.公務人員任免、陞遷及銓審事項。
5.公務人員升官等訓練事項。
6.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相關事項。
7.公務人員兼職及兼課事項。
8.身心障礙人數管控事項。
9.職掌事項校內章則擬訂與研修。
10.其他交辦事項。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二)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三)其他相關資料。
三、聯絡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5-2720411-18111)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