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幫工程司)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4/30 ~ 115/05/1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機械工程
人員區分
幫工程司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具辦理機電設施、電力系統或道路照明設施等業務經驗,並擔任相關業務1年以上經歷,具備採購證照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辦理隧道機電設施(含電力、通風、消防、照明、監控、給排水等系統)與公路照明之督導及考核等電機工程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5年5月11日(星期一)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影本、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及相關專長證件(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請將所有資料結合成一個檔案上傳),逾期恕不受理。聯絡人及電話:何葉君(02)29096141分機2618。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聯絡E-Mail
ac9537@freeway.gov.tw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