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城鄉公所(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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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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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4/30 ~ 115/05/1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法制
人員區分
課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彰化縣
地址
彰化縣大城鄉公所(彰化縣大城鄉東城村中平路1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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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備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法制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8942980#146 古主任

※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

2.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個人大頭照、(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歷任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其他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4.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者視同資格不符;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亦視同資格不符。

5.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6.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ntws13@dacheng.chcg.gov.tw
歷史關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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