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公所(視導)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4/24 ~ 115/05/11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視導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100207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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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曾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公務人員考試綜合行政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三、工作認真負責、耐勞並能配合平日或假日加班。
四、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工作經驗者為優。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災害防救業務。
二、里幹事服勤之查核事項。
三、自治行政之推動與督導事項。
四、里鄰聯繫及區里自治工作推動。
五、里鄰計畫方案之研究、改進、建議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期限⾃即日起⾄115年5⽉11⽇⽌: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本所若有基於任⽤資格審查之需要,另通知應徵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最⾼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最近1次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次及曾任綜合行政相關職系》、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非現職⼈員應徵⽅式:除採線上應徵外,請檢附公務⼈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述及照片)及前開相關證明文件,以電⼦郵件(bq-109@gov.taipei)投遞,註明「應徵民政課視導」,逾期不予受理。
⼆、應徵履歷資料及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視本所需求擇優⾯試(⾯試時請帶⾝分證查驗),未通知⾯試者恕不退還資料,本職缺甄選錄取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額錄取,或增列候補⾄多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錄取名單將公告本所網站1週。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14 ~ 115/05/21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約僱課員1名|專科以上、役畢,辦理新住民輔導及百歲禮物業務
115/05/27 ~ 115/06/05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徵約僱課員1名|防疫防災業務|專科以上
115/06/02 ~ 115/06/11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辦事員1名|健保業務、社發輔導、委任3-5職等
115/06/03 ~ 115/06/16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薦任7職等視導1名|災害防救、里政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