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辦事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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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4/23 ~ 115/05/1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辦事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雲林縣
地址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中心所(雲林縣北港鎮慶華街2號)或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水林辦公室(雲林縣水林鄉水林路58之1號)或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口湖辦公室(雲林縣口湖鄉文明路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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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戶籍員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三、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須熟悉電腦操作處理等技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彈性加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5月11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掃描上傳下列證明文件: (一)考試及格證書、(二)現職派令、(三)現職銓敘審定函、(四)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五)最高學歷證書、(六)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附件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實施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四、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五、本職缺甄選除正取外,得擇優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六、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6月1日後出缺。

七、聯絡人: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人事吳小姐,聯絡電話:05-7833441分機19,地址:雲林縣北港鎮慶華街2號。

聯絡E-Mail
chaehwa.oh@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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