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恆春鎮公所(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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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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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5/12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技士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屏東縣
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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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經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應徵注意事項:

1.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2. 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

3. 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4. 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歷任銓敘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其他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5. 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亦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6、 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8-8880356 人事室黃小姐 ;電郵:a540012@oa2.pthg.gov.tw

聯絡E-Mail
a540012@oa2.pt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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