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戶政事務所(課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11 ~ 115/05/18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課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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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及薦任第6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三、最近三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

四、最近三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五、具有電腦處理操作能力,戶政經驗者尤佳。

六、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七、 本職缺為預估缺。

工作項目

一、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 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二、 請於公告截止日(115年5月18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如有證件不齊將不予受理。

三、 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 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件等(無則免附)。

(6) 前開證件以外之其他證明文件(有請檢具)。

備註:

一、 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 聯絡人:新北市林口戶政事務所 人事 莊小姐,電話:29147675分機503

聯絡E-Mail
ao6370@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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