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七股區公所(技士)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12 ~ 115/05/25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農業技術
人員區分
技士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地址
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77號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1.應徵動機2.生涯規劃3.重要經歷…等),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其他證明文件(例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另檢附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大專院校以上(含)畢業(持國外學歷需經相關機關驗證)。二、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農業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四、無限制轉調情事。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六、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七、如通過英語檢定,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工作項目
一、漁業行政。
二、養殖漁業放養申報相關業務。
三、漁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
四、漁筏解體證明申請。
五、漁業天然災害救助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大專院校以上(含)畢業(持國外學歷需經相關機關驗證)。二、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農業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四、無限制轉調情事。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六、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七、如通過英語檢定,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6/05 ~ 115/06/15
臺南市七股區公所職務代理人(漁業行政業務)徵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