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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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2 ~ 115/05/22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書記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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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初等考試(或相當)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高中(職)以上學歷。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word、excel等相關軟體操作)。
工作項目
一、文書處理作業。
二、一般行政業務工作。
三、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張警務正;電話:(02)23215210。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7/15
內政部警政署徵工友1名|中央機關現職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