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技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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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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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1 ~ 115/05/1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獸醫
人員區分
技佐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雲林縣
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7號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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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具有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含第五職等)合格實授,具有獸醫師證書之現職公務人員。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第 1 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 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動物防疫業務。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維護、註明日間、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內容無誤,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等影本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2.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以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聯絡方式: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7號,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兼人事彭小姐,聯絡電話:05-552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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