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專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12 ~ 115/05/15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專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花蓮縣
地址
花蓮縣政府人事處(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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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含薦任升等)考試及格。

二、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現職人事人員。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 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 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如附件或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73e553a11f954d3fa8592be30ae0e166)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備註:

1.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聯絡電話:03-8227171#310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lyssiou@hl.gov.tw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5/15 花蓮縣政府(科員)
115/05/07 ~ 115/05/18 花蓮縣政府(組長)
115/05/06 ~ 115/05/20 花蓮縣政府(會計員)
115/04/30 ~ 115/05/15 花蓮縣政府(主任)
115/04/30 ~ 115/05/15 花蓮縣政府(會計員)
115/04/30 ~ 115/05/15 花蓮縣政府(課員)
115/04/30 ~ 115/05/11 花蓮縣政府(課員)
115/04/21 ~ 115/05/11 花蓮縣政府(科員)
115/05/11 ~ 115/05/18 花蓮縣政府(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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