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銅鑼鄉公所(村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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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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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2 ~ 115/05/19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村幹事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苗栗縣
地址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永樂路15號(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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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具鄉(鎮、市、區)公所等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身心障礙業務。

2. 調解、節慶活動、長照等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應徵者於本(115)年5月19日(星期二)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連絡電話:銅鑼鄉公所人事室邱主任037-982130分機20。

(五)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得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另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E-Mail
irene663509@gmail.com
歷史關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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