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副工程司)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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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2 ~ 115/05/31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副工程司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永和區保順路8號(本局污水設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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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銓敘部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並具有電機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近三年考績二甲一乙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水資中心及抽、揚水站等污⽔下⽔道系統⼯程設施維護及改善工作。
二、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 檔上傳至該系統(依序掃描為1個檔案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長證件資料。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 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本次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為限。
五、聯絡人:呂先生,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894。
備註:
1、應徵本職缺請毋須寄送紙本履歷資料,並請務必上傳應檢附相關資料電子檔(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
2、「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健查報告」。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12 ~ 115/05/31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副工程司)
115/05/14 ~ 115/05/31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幫工程司)
115/05/19 ~ 115/05/28
新北市水利局約僱人員(廉政行政)1名|專科以上|4等
115/05/19 ~ 115/05/28
新北市水利局約僱電機技術員2名|5等|抽水站設備維護
115/05/19 ~ 115/05/28
新北市水利局約僱5等抽水站維護管理人員1名
115/05/19 ~ 115/05/28
新北市水利局約僱人員徵才|5等|登記桌業務及防汛輪值
115/05/19 ~ 115/05/28
新北市水利局徵5等暫僱人員1名|抽水站操作維護、防汛輪值
115/05/18 ~ 115/05/28
新北市水利局徵6等聘用人員2名|土木水利環工等相關科系
115/05/15 ~ 115/05/25
新北市水利局約僱土木水利相關科系5等人員1名
115/05/04 ~ 115/05/25
新北市水利局徵約僱人員2名|5等|工程相關科系|污水下水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