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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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5/27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專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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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2.具薦任第八職等以上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審核文稿及統整各項業務分工。
二、議會期間業務聯繫、資料彙整及統籌預算編列。
三、人民陳情案件及審計室聲復案件控管彙整。
四、督導修訂社會教育相關法令。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1)最近一次的派令(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大學或大學以上各等級學歷之畢業證書(5)英檢能力證明書(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並請於個人履歷表簡要自述欄位登打自我介紹(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2.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內容應包含自我介紹、任職創新作為及未來職務展望,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前開應檢附證件資料。3.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獲通知參加面試者,請準備15分鐘簡報,簡報內容應包含「自我介紹」、「任職創新作為」及「未來職務展望」等面向。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5.報名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張小姐06-2991111分機8057。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5/15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科員)
115/05/12 ~ 115/05/26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專員)
115/05/12 ~ 115/05/26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督學)
115/05/14 ~ 115/05/28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科長)
115/06/05 ~ 115/06/23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督學1名|薦任8-9職等|教育行政2年經驗
115/06/05 ~ 115/06/23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科長|薦任9職等|正取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