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屋鄉公所(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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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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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5/20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課長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苗栗縣
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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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符合調任本職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3)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5)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工作項目

綜理本所社會福利課業務。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1次職務派令

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通過英(客)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不齊全者,不另行通知補件,無法參加甄選。

(二) 應徵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得綜合考量應徵人員學經歷、考績等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三) 聯絡電話:037-250078轉13。

聯絡E-Mail
kline200@ems.miaol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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