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事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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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6/05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衛生行政
人員區分
辦事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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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報名。
工作項目
1、 辦理醫務行政管理,醫療院所特約管理,醫療費用審核及核付。
2、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5年6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 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32005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9樓,人事室吳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業務組衛生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公告編號:2026197)」。
三、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吳小姐 (03-4339111轉8102)。
四、 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 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5/15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助理員)
115/05/08 ~ 115/05/24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科員)
115/05/07 ~ 115/05/25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書記)
115/05/07 ~ 115/05/27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科員)
115/05/05 ~ 115/05/12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專員)
115/05/05 ~ 115/05/14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科員)
115/04/30 ~ 115/05/15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科員)
115/04/29 ~ 115/05/11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佐理員)
115/04/29 ~ 115/05/1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科員)
115/04/29 ~ 115/06/02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事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