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書記)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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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18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書記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地址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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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工作積極認真,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業務需要職務調整者。

(四)具客家語言文化相關學經歷或證照者,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工作項目

(一)本會收文、發文、分文業務。

(二)客家業務相關工作。

(三)檔案管理業務(含檔案評鑑)。

(四)本會綜合業務、出版品及公告宣導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後,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應上傳附件如下(合併為單一PDF檔案):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7.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8.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其他:

(一)初審合格者,本會將擇優通知面試,餘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2007林小姐。

聯絡E-Mail
flower13@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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