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科員)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本職缺職等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醫藥、護理相關科系尤佳;曾有衛生行政或醫療院所工作經驗尤佳。熟諳電腦軟體操作、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4.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報名。
1.醫療服務審查指標建置、成果統計。 2.醫療費用審查系統相關作業之規劃及管理。 3.醫療費用申報統計分析、平台工具應用、管理指標監測。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意者請於115年5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審及藥材組衛生行政職系科員職務(公告編號:2026198)」,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林小姐(02-27065866轉2378)。 三、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