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南勢國民中學(幹事)
(一) 本項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5年8月出缺),如職缺未完成異動,該缺不予遞補。
(二) 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六)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七)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八)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九) 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者。
(十) 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並具備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十一) 領有身心障礙者手冊並符合遴選條件者得優先錄取。
(十二) 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及職務輪調。
(一)學生出缺勤系統登錄及管理作業。
(二)學生獎懲系統登錄及管理作業。
(三)協助各組各項會議相關事宜。
(四)協助校慶、畢業典禮及各項活動相關事宜。
(五)協助校園急難慰助金申請及發放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5年5月22日前至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 另請將「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校網頁-公告區-人事室公告區下載)及下列相關資料E-MAIL至ab7163@ntpc.gov.tw 李先生信箱: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具身心障礙證明,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
3.最近1次職務之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 連絡電話:02-26093866洽學務處劉主任(分機300),或02-26095829人事室李主任(分機160)。
(四) 甄選方式:面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本職缺依甄選成績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惟如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