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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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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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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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具綜合行政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合格人員。

(二)具備WORD、EXCEL、Internet等應用處理能力並能配合秘書室各項業務工作輪調。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且未曾受懲戒處分。

(四)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具採購、研考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經管出納管理事務:辦理各項收、付款、支出收回、撥補、稅費款扣繳及出納帳表等作業。

(二)辦理零用金、保管品及機關收入憑證管理事宜。

(三)辦理薪津、交通費發放及各類所得稅扣繳申報作業。

(四)辦理本室預算控管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惟如經審查履歷資料仍無法確認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及格資料、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足以影響判斷應徵者資格者可另要求檢附相關證明。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如政府採購證照、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等(無則免附)】依序裝訂,於115年5月21日(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臺北市政府資訊局(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51352;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秘書室科員職務】,或將上開檔案 E-mail 至ac9262@gov.taipei,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報名資料。

(二)甄選方式與程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

2.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三)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區(https://doit.gov.taipei/)。

2.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審)選。

3.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附則:

1.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未達適當擇優人數時,將再公告延長報名時間。

2.所繳證件及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

3.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范主任聯繫(02-27208889分機51321);甄試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侯小姐(連絡電話:02-27208889轉51352)。

4.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ac9262@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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