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公所(課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0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課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
Facebook
條件資格

1.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 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者。

3. 最近5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4.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服務熱忱。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社會福利救助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應徵者得不檢附(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 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 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洽電02-22732000#141社會人文課劉課長;其他疑問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420人事室阮小姐。

聯絡E-Mail
aj4807@ntpc.gov.tw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