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室主任)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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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1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室主任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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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綜理行政室業務及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本職缺資格者,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二)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1-2名,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新竹縣竹東鎮公所人事室 陳先生(03)5966177分機621。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19 ~ 115/05/26
竹東鎮公所約用人員1名|大學以上|行政文書及社福業務
115/05/29 ~ 115/06/05
竹東鎮公所徵約用人員1名|高中職以上|綜合櫃檯與社福業務
115/06/03 ~ 115/06/06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室主任|薦任7-8職等|正取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