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興福國民中學(管理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2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管理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福興路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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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文教行政職系委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以上資格者,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 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之一者。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須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整。

四、 具學校行政業務專業知能並熟悉WORD、EXCEL、網際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者尤佳。

五、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1.零用金(發、借、匯、清冊)。

2.公文系統管理(公文收發、催收、整理、分類建檔、文書歸檔)、二代表單。

3.教育局聯絡箱、公文郵件登記寄送、跑馬燈。

4.核銷交通費/水費/電費/電話費;冷氣儲值卡儲值。

5.全校鑰匙借用管理;停車場場租、場地租借(申請、場地巡視、退保證金)。

6.消耗品等文具(採買、領用管理、領用月報);樹木資訊平台填報。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 應徵者請於115年5月22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身心障礙手冊、英檢證明、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資格未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

五、投件如有疑義請電洽臺北市立興福國民中學人事室主任李先生(電話:02-29322024轉600);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總務處林主任(電話:02-29322024轉400)。

六、經錄取人員,需俟另行辦理商調作業及完成報派程序後,再正式通知到職任用;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虛偽情事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本校將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規定,針對本次參與甄選人員之資料進行查閱,以避免性侵害犯罪加害人進入校園,錄取人員經查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取消其錄取資格,本校對所查閱之資料予以保密。

七、本項職缺為現缺。

聯絡E-Mail
63800x@mail.hfjh.tp.edu.tw
歷史關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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