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技士)
1. 大學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人員。
2.現職經銓敘審定薦任第 6 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測量製圖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3.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 1 者。
5.有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等業務經驗者尤佳。
(一)辦理測量製圖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履歷表自傳部分務必完整填寫):(1)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次考績通知書、(6)語文檢定測驗合格證書影本〈無則免付〉、 (7)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付)、(8)相關證照等資料電子檔完整上傳至本職缺。上述資料逾期或資料不齊(含未完整上傳資料)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3.本項甄選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將擇優擇期通知到所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得舉行筆試);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期間如有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得另行通知派補。
6.應徵資格諮詢:江小姐,聯絡電話:04-22372388分機604。
工作內容諮詢:陳先生,聯絡電話:04-22372388分機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