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科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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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6/02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總統府(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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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有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之情形。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處理人民陳情相關事項。

二、辦理陳情志工管理相關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115年6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任職年月、考績、獎懲、訓練進修資料及上班時間內聯繫電話或行動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及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於115年6月2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總統府人事處」(信封請註明應徵公共事務室第三科科員職務),聯絡電話:(02)23206656李小姐。

甄選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者,依業務單位實際業務需要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來府接受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5字及格,並以本府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 11 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筆試(項目:處理人民陳情案件)及面談口試,合格者擇優參加本府陞遷甄審委員會面試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規定辦理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查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另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本職缺應徵履歷資料由本府妥慎保管,僅供內部甄選作業使用,並於應徵職缺甄選案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聯絡E-Mail
ysli@oo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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