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科員(薦任6-7職等)徵1名|大學畢業+新聞傳播職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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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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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6 ~ 115/05/22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新聞傳播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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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新聞傳播職系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人員,且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與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英語聽說讀寫能力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尤佳,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城市外交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等。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另如具專業證照者請併同上傳。

三、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本次徵才得擇優備取至多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秘書處人事室黃小姐(02-29603456轉分機2188)。

聯絡E-Mail
ab4741@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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