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書記1名|運輸業管理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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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2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交通行政
人員區分
書記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雲林縣
地址
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4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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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需具有運輸業管理相關實務經驗。
工作項目
1.辦理運輸業管理(含路檢聯稽)相關業務。
2.辦理各項監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請於115年5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履歷」及「我的簡歷」內容均無誤(請務必要維護自述資料300字以上),點選【應徵職缺】功能鍵並上傳下列相關證明資料(以下資料請按順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同意本所於審查資格時使用):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官等考試【訓練】及格【合格】證書)影本。
(3)最近或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任職未滿5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
(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無則免附)。
(6)現職派令。
2.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備取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另如應徵者均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4.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5.如有任用疑義,請洽本所人事室承辦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5-3623939轉861)。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6/02 ~ 115/06/08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約僱人員徵才|4等或5等|2名|公路監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