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徵稅務員1名|薦任6-7職等|國稅稽徵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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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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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8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稅務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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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二、本職務預計115年6月2日出缺,於職務出缺日起無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或兼職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具備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國稅稽徵業務。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證明文件請上傳系統)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該系統。

(二)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甄選資料表(如附件檔案,請將此資料寄至nh18697@ntbna.gov.tw)

二、報名資料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齊全或未填寫自傳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29683569分機604吳小姐,若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2-29683569分機718胡小姐。

聯絡E-Mail
NH18697@ntbn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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