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公館鄉公所課員1名|社區發展暨社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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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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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課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苗栗縣
地址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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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1、 辦理社區發展業務及社政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最近1次職務派令影本。

4.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相關英(客)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影本。

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經書面先行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書面審查不符需求者恕不予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陳先生,聯絡電話:037-222210分機188。

聯絡E-Mail
fu1030@ems.miaol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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