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科員(薦任6-7職等)1名|耐震評估、車輛管理、綜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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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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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7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內政部秘書處(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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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4.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工作項目

1.辦理本部經管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

2.公務車輛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報名資料將先行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5個月。

3.請至內政部網站/本部徵才/內政部秘書處科員職缺外補公告,下載公開甄選基本資料表(空表),填妥後請E-mail至moi2501@moi.gov.tw;聯絡電話:02-23565372(內政部人事處任免考用科黃小姐)

聯絡E-Mail
moi2501@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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